陕西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2-03 08:35
1月29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支撑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人社厅印发通知,明确陕西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根据政策,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对象为陕西省内符合人社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条件,在岗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人员,通过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统一考核评价、多元途径培养”的方式进行培育。
学员可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入平台“数字技术工程师”模块注册登录,选择对应培训机构、培训专业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学员自主申报考核,由培训机构组织对接,向评价机构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政策支持方面,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和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优先聘任到相应岗位。
政策明确,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训学时可登记为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在申报陕西博士后等资助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记者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