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布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
来源:陕西日报 2025-06-10 08:10
6月5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2025年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实行就近入学、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范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按照区县(开发区)明确的入学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在相对就近学校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跨区域、跨市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不得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区县(开发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