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陕西将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来源:西安晚报 2022-12-03 07:47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如何平衡好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各地都面临的课题。12月2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了全面解读。

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载体和地域文化的独特展示,是一个城市的人文魅力所在。“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不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创新开展,与城乡建设发展加强融合,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陕西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名镇7个、名村3个、传统村落11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名镇19个、名村18个、传统村落484个;历史文化街区55片,历史建筑715处。

据悉,为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8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人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汉利表示,《若干措施》共6个部分,24个方面重点工作,70项具体措施,紧密联系陕西实际,系统构建陕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出构建“一河一脉、三区四带、两核七片、多点多线”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格局,对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实施作出全局安排。

《若干措施》明确了系统构建陕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大拆大建等破坏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批评,对严重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及时扭转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的不良倾向。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把贯彻执行《若干措施》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加快完善陕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系统完整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努力做好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让城乡留住记忆,让群众记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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