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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确权的农村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

来源:陕西日报 2021-09-17 11:53

张先生是从农村考上大学留在城市工作的。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他把自己的户籍关系转至大学所在城市。现在已近退休年龄的他,却经常产生回农村居住的想法,在老家的父母年事已高需要陪伴,宅基地上的房屋几经修缮居住条件也差强人意。但令张先生困惑的是,自己是城镇户籍,还能回农村继承宅基地吗?

为此,记者采访了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新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上面建设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房子的产权,不管是农村户籍子女,还是城镇户籍子女,都是可以继承的。南新建说,要解决张先生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宅基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两个概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宅基地产权一说。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继承,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底能不能被单独继承呢?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答复一出,部分人认为现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无条件继承了,从此便可过上城里有房、村里有地的幸福生活了。南新建认为此种理解过于片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并不完全等同于其他财产类型的继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合法继承并办理登记。

首先,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也就是说,如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上还有可以住人的房子,那这块宅基地就可以正常使用。反过来,如果老家的房子因常年无人居住、打理,已经完全破败,只留下了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当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

其次,多子女家庭中,仅农村户口且未另行分得新宅基地的子女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去世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此时并不存在继承问题。

再次,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适用遗赠。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管控比较严格,明文规定禁止农村宅基地进行自由买卖,或赠予城镇户籍的非亲缘关系个人。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

最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继承相应的房屋。只有合法、合规的宅基地才能被确权,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依法继承。乱占耕地盖的房子、城镇居民非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盖的房子等都属于不能确权的。不能确权就意味着这类“宅基地”上盖的房子不能继承。(记者 成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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