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

镇安一女子因抚养费纠纷 将父亲告上法庭

来源:镇安法院 2021-05-04 14:21

近日,镇安永乐法庭接到一起因抚养费,女儿起诉父亲的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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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8岁的小女孩儿,在2岁时父母离异,她跟随母亲生活,6岁时突发疾病,被确诊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出院医嘱记载“每日坚持胰岛素皮下注射”、“坚持长期内分泌专科门诊随诊”等。从此每天必须佩戴输送胰岛素的机械仪器注射胰岛素,才能维持生命。

女孩儿母亲表示,挂在女孩儿身上的仪器每四到五天就要更换一次,她与商家谈好直接由厂家按批发价发货,即便如此,每个月仅设备和药品的花费就需要3600元,她没有工作,在家照顾孩子生活起居,一个人实在负担不起。最关键的是,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来看,女孩儿可能终身都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生命。

早些年,女孩儿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合离婚,母亲急于离婚,就没有要求父亲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近几年,情况有变,孩子受难了,经过国家的补助、社会的救助,她一个人仍然负担不起高昂的费用。于是,母亲以女孩儿的名义将孩子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分担她的经济压力。

法官联系被告,几经周折,得知被告在老挝务工,定下开庭时间,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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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末,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又讲法,又讲情。想到孩子的痛楚,透过屏幕法官都感受到被告的哽咽了,但是被告也埋怨女孩儿母亲这几年拉黑了他的电话和微信,导致他不能与孩子保持密切的联系,无形间剥夺了他的探望权。他表示,现在他常年在国外务工,家里还有一位老人需要赡养,尽管生活不富裕,抚养孩子依然是他的责任,更是他的心愿。

经过庭审和调解,孩子父母当场存了对方的联系电话,加了对方的微信,孩子父亲愿意尽自己能力每年支付孩子固定数额的抚养费,按当地每年9月前发一次工资和春节前发一次工资的习惯,分两次转账给孩子母亲,如果他回国看望孩子,孩子母亲必须提供协助,不得再设置障碍。

父母双方和解,多年怨气得以释怀,女孩儿的医治多了一份保障,生活也多了一份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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