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

丹凤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科教体局 2020-08-05 09:38

1.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丹凤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丹凤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2.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要通过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进行预约登记、报名、录取;学生和家长务必在2020年8月10日8时—12日18时登录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网络平台,根据各自入学类型(即“人户合一”型,“人户分离”型,“随迁子女”型),在平台上预约登记。幼升小:http://61.185.136.231:9000,小升初:http://61.185.136.231:8000。

3. 网上预约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通过线上初审汇总,及时通知预约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8月17日至24日(具体时间以招生学校通知为准),带上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在审核家长提供资料的同时,一并安排人员现场走访、调查,并会同户籍、房管等部门核实有关证件,对家长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4. 资格审核后,由县科教体局组织各校于8月25日至28日,依据资格审查结果,完成网上招生录取。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2个工作日后,登陆招生平台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5.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小学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入学。

6.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全部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络平台”预约登记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其他形式的预约学位、入学登记,坚决禁止不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的行为。

7.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入学。各学校根据招生规模,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视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解决人户分离及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8.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选择填报1所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广大家长要理性慎重选择预约资审学校,严禁空占学位,严禁提供虚假信息资料,违者后果自负。

9.家长或学生在网上预约登记确认提交前可以修改登记信息,提交确认后将不能更改预约登记信息。

10.育才学校网上预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完成录取,对电脑没有派位录取的学生,由县科教体局调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学。

11.义务教育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人户合一”型,“人户分离”型(按照户籍优先,居住地为主),“随迁子女”型。赵沟和老君移民点随迁子女统一按“人户合一”型优先提前录取。丹凤县第九幼儿园寄读的一年级学生,统一通过西河完全小学平台进行系统预约报名。

12.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要特别把握两个风险:一是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存在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而被统筹派位到其他学区的风险;二是未被家长选择的公办学校录取,且学区学位已满的适龄儿童,存在由县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的风险。

13. 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设置56人及以上大班额,确保2020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目标。

14. 严格实行中小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管理规定。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被录取的学生信息并认真核查,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杜绝出现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一人双籍、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无学籍、学籍信息错误等问题。

15. 名词释义:报名入学类型,全市招生平台设置四种入学类型。①政策优待型,即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②“人户合一”型,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的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③“人户分离”型,即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在学区或者有住房、或者有户口,户籍与居住不一致。④“随迁子女”型。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在学区既没有户籍,也没有固定房产,家长或者监护人在学区务工或其他。

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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