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

丹凤:关于开展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验检测工作的通告

来源: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 2020-04-15 15:18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根据丹凤县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和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质量超过3500kg各型在用国三重型柴油车,财政供养的老旧国三柴油车,全县从事客运、物流、渣土清运、垃圾清运、商砼等业务的老旧国三柴油车都在本次治理范围内。

二、在县城划定的区域(县城凤冠山以南,古城岭以东,南岭以北,龙驹寨收费站以西区域)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必须要在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编码登记。

三、所有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都要自行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排放检测,对检测结果不达标的应自行委托治理单位进行进行深度治理(检测单位、治理单位名单详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四、从2020年6月1日起,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禁止在划定的区域内使用,违者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以上所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

特此通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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