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六条”政策措施 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10-17 18:49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杜晓文) 为有效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近日出台十六条政策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因灾因疫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可简化认定程序,对监测对象实行结对帮扶。对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
守牢“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对农户唯一住房受损的,及时提供临时安全住房;对受损房屋限期完成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原址不能重建住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施搬迁安置。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因疫失学辍学现象;确保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加快因灾损毁的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采取应急送水供水等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水吃、吃上放心水。
加大因灾因疫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人口产业就业支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社区工厂吸纳受灾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中的劳动力等重点帮扶对象就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进行相应的岗位补贴。围绕防汛值守、灾后重建等,设立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灾情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对受损的特色种养业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等可安排衔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及时予以修复。
强化因灾因疫防返贫致贫支持保障。及时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对因灾损毁的农村道路、电力、通讯、校舍、卫生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应急救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灾后重建用地,优先保障重建住房所需建设用地(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