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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2-22 19:57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高奇发)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我省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由现行的 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由现行的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上次我省调整是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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