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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天发布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1-18 19:04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李瓅 殷旭)西安市人大今天(1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新修订《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条例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复检,经复检后,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电子监控、摄像拍照、遥感监测等方式,对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划定机动车限行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告等。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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