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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启动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01-28 15:43

1月28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于3月4日开始报名。

陕西春季进行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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