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者”变“护鱼人”:略阳检察增殖放流推动生态修复见实效

来源:汉中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6-01-23 11:02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用法治力量筑牢汉江上游生态屏障,近日,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略阳县农业农村局、略阳县公安局两河口派出所、略阳县珍保处、两河口镇政府以及当地村“两委”,在两河口镇张家坝河段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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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坝河段作为汉江二级支流,位于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是多种野生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繁衍地。本次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野生大鲵案件,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深入阐明非法捕捞行为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性后果。在司法教育和法治引导下,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主动提出通过增殖放流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以实际行动弥补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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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百余尾健康的大鲵鱼苗被缓缓投放入清澈的河水中,引得岸边群众驻足围观、纷纷点赞。“以前河里面的鱼多,总有人乱捕捞,现在这样既处罚了违法者,又补充了鱼苗,真是实实在在的好事!”一句群众的感慨,折射出本次活动的司法价值与社会意义。从“生态破坏者”到“生态守护者”,当事人的转变正是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也让“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双重目标看得见、可感知。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依法惩治了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更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践,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下一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为筑牢汉江及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坚实法治力量。(通讯员 穆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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