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

2022年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复核工作开始啦!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2021-11-01 10:52

一、(一)符合人群

凡符合汉市社险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我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二)新申请职工慢性病的人员

1、本人或代办人持参保患者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两张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

2、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与病种相关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3、在慢性病鉴定医院领取并填写《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慢性病定点鉴定医院领取),一式两份。

(三)待遇享受

既往已申办,待遇有效期在2021年12月底的职工慢性病患者,应提前办理复核备案手续,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可持原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底的),在原申请的医院登记复核或在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为期一年延续备案。逾期不办理复核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待遇有效期在2022年的无需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复核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20日。

逾期原则上不予延期

(五)申报地点

按照属地化原则,汉台参保职工可在9家汉台区定点鉴定医院申报。

汉中市中心医院、3201医院、汉中市人民医院、

汉中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医院

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汉中市精神病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

二、慢性病申报及待遇享受相关问题

(一)受理原则

申报病种须与提供的病历资料一致,资料不全或与申报病种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二)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多耐药肺结核、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恢复期、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疾病、风湿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氏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不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不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18种。

(三)以上18种疾病之外的不纳入本次慢性病申报范围。

(四)职工慢性病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等三个病种,按就诊医院级别比照住院个人负担比例,每个季度在汉台区医保经办中心报销一次;

(2)其余15种门诊慢性病治疗用药方案的合规药品费用,在起付金(800元)以上,补助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60%予以补助,个人支付40%,实行按病种限额支付(详见下列表1)。申报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可选择一家慢性病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报销;

(3)参保慢性病患者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时,按补助限额最高病种的标准执行。

(4)定点医药机构依据用药方案和相关规定开具处方,单次就诊处方用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

门诊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具体办理流程

慢性病定点医院

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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