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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陕西日报 2020-03-23 09:22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刘迪

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金融政策,涉及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扩大信贷规模,引导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等多个方面。如:强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资金支持,参照名单制管理,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用于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畜牧养殖、外贸行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或至6月30日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或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或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临时性还款付息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我省出台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都对强化金融支持作出明确安排,强调要加大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等。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确保金融稳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11项举措。如:在加大信贷支持方面,各金融机构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的中小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罚息等;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通过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保全省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50个基点,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优惠贷款利率支持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再贷款利率50%贴息。会同省商务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商贸流通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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