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取消啦!光大银行为您详细解读
来源:西部网 2019-05-20 17:53
自2019年5月20日起,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向企业核发开户许可证。
因此,企业向陕西省所有对公银行网点提交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将为企业提供更贴心的业务服务!
1、 背景和意义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银行账户许可。
二、工作时间表
1.2018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核发的通知》。
2.2018年6月11日,试点: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的企业在银行完成备案后就可以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3.2019年2月25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在江苏省和浙江省全省开始实施。
4.2019年5月20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范围扩大至陕西省全省。
5.2019年年内,全国其他地区分批实施,年内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2、 划重点
1. 正式实施时间:2019年5月20日
2. 涉及地区:陕西省全省
3. 基本户: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企业违反规定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4. 涉及业务主体: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
5. 涉及业务范围: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业务、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撤销业务)
6. 办理原须出具开户许可证业务: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以替代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
7. 交回原开户许可证:企业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以及企业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银行均应当收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