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82.28为“一类”最优等级
来源:西部网 2026-07-27 19:54
7月27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陕西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涉秦岭各市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推动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报告中提到,陕西全面筑牢责任体系,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持续推动秦岭保护。健全完善跨区域协同合作机制,联动开展生态保护、案件查办,保护合力持续增强。
同时,持续推进问题整治。严守分区管控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85.91万亩。聚焦“五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无人机巡航监测,实地核查图斑线索,省级台账问题从2020年3871个降至90个。扎实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22座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完成177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实现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全覆盖。
报告显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3年至2026年6月完成秦岭区域造林437.82万亩、巩固成果364.6万亩。秦岭山水工程完成生态修复3.9万公顷,治理河道岸堤710千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94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2025年秦岭区域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37‰,远低于国家0.9‰的控制指标。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28.2万亩,成灾率控制在2.14‰。汉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首次达到Ⅰ类。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4%,生态环境质量指数82.28,为“一类”最优等级。
报告建议,陕西要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高质量推进引汉济渭工程建设,修订完善秦岭条例,推进国家重要地理单元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守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记者 李卓然
审核 魏诠 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