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未到店民宿私自办理入住是否违约?消费者如何维权?

来源:西部网 2026-03-1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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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平台地址找了半天没找到民宿,商家电话打不通,客服还在非服务时段,无奈另找酒店后,竟发现自己没入住却被‘办理了入住’。”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其通过某知名线上平台预订民宿房间后,遭遇地址不实、商家失联、违规“办理入住”等一系列问题,平台介入后推诿不处理,导致维权陷入困境。

消费者未实际入住,民宿却私自办理入住手续,该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平台展示民宿位置信息不实,是否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消费者能否向民宿和平台索赔?针对以上问题,起点新闻·西部网邀请北京高文(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娟作出相关法律解读。

“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预订民宿房间并支付费用,与民宿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旅店服务合同。消费者无法找到该民宿且未实际入住,民宿单方面在系统内操作‘入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民宿构成根本违约。”李娟律师说。

针对线上平台是否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问题,李娟律师指出,平台展示的位置信息不实导致消费者无法接受服务,平台若未能核验出此类虚假信息,即未尽到审核义务。民宿在网络平台使用虚假地址、照片进行营销,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而平台对此负有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电子商务法》对未尽审核义务的平台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消费者因民宿违约和平台过错被迫另寻酒店入住,由此产生的重新订房费用、交通费等,属于因对方违约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宿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当退回预付款。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李娟律师说。

记者 裴丰瑶

审核 魏诠 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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