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眉县一水厂占用耕地 已责令三日内拆除相关设备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9-13 16:30

63f4b27758888cda237e5909f67e3d8f.gif

f614351affb0342be8f574643acc88d4.png

网友反映眉县常兴镇尧柳村有人在耕地上建水厂。

西部网讯(记者 刘一红)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2017年有村民在眉县常兴镇尧柳村基本农田上建水厂,并且没有相关手续,其他占用耕地的违建厂房都拆除了,为什么这个厂子能一直存在?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随后,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向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了这一情况。

9月10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称,2015年尧柳村与承包人边某签订20年的用地合同,用于猕猴桃分拣和临时转运地,在经营过程中边某又改为水厂,后又将水厂转租他人。

8月30日,经现场核实该水厂已转租给张某,但相关手续不健全。9月10日,眉县常兴镇对该水厂法人张某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三日之内将水厂设备拆除。

051d3dd4a1becf48404fda376c3a36c1.png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