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怎么治?陕西: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2-10 13:44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为持续深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日前,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印发《陕西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方案》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根据《方案》安排,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级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工作督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年7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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