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

关于《扶风吉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培养基及骨明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期的公示

来源:扶风县信息中心 2020-05-14 16: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

议,我分局拟对扶风吉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培养基及骨明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0917-5217820

传 真:0917-5211565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0年5月12日

项 目 基 本 情

项目



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设单位

环 评



单 位

报告



类别

受理依据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



措施

生物培养基及骨明胶项目一期

绛帐科技工业园

扶风吉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至诚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立项备案

该项目占地面积16097㎡,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一期),其中环保投资9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一座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该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污染物是:1、废气:干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应安装袋式除尘器+活性炭+15m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气炉产生的废气,应采用低氮燃烧器+8m排气筒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组织恶臭气体,应采用污水处理设施密闭+活性炭+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应在四周加强绿化;装袋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应在密闭收粉间进行作业;食堂产生的油烟,应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2、废水: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罐体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发冷凝水应通过储水罐收集后回用于蒸煮工艺,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与软水制备废水,应通过回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罐体冲洗,不外排。3、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在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为废油脂、骨渣、收集粉尘及污泥。废油脂应暂存于储油罐,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骨渣应统一收集,日产日清,并送有机肥生产企业处理;污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单位更换后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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