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扶风县秦隆管业有限公司新建彩钢瓦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期的公示
来源:信息中心 2020-01-16 16: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扶风县秦隆管业有限公司,新建彩钢瓦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5217820
传 真:0917—5211565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0年1月16日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单 位 | 环 评 单 位 | 报 告 类 别 | 受理依据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新建彩钢瓦生产区建设项目 | 扶风县天度镇东关 | 扶风县秦隆管业有限公司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备案确认书 | 该项目占地面积4000㎡,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该项目建设包括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以及环保设施的建设。 | 该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污染物是:1、废气:主要是粘胶工段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应安装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喷锌工段产生的烟尘,应安装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并在密闭的厂房内进行。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用作农肥;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设备在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定期清运;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应设置收集装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