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翻车”,服务费能退吗?法院这样判!
来源:旬阳法院 2025-05-23 10:56
如今,直播带货风头正盛,不少商家看中其门槛低、流量大、转化快的特点,纷纷与MCN机构或主播签订推广合同,支付高额服务费,期待销量暴涨。然而,如果直播效果远未达预期,商家能否要求退还服务费?近期,旬阳市法院双河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起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案情回顾
小刘在镇上经营一家农产品收购站,看现在直播带货行业十分火热,便也跃跃欲试,几番考察下与一直播机构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合同》,想将自家的农产品推销出去,合同约定:商家支付服务费1万元,机构安排小刘在某平台直播带货,承诺保底销售额5万元,若未达标,按比例退还服务费。然而,直播后实际销售额仅5000余元,远未达约定标准。小刘要求机构按比例退款,但机构以“已提供推广服务”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小刘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合同明确约定“未达标按比例退款”,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机构未完成承诺业绩,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退还部分服务费。但因机构确实提供了直播服务,产生了一定成本,最终经法庭调解机构退还5000元,剩余部分作为基础服务费不予退还。
法官提醒
直播带货虽火,但保量承诺未必保险!商家签约时务必细化条款,避免吃“哑巴亏”。而机构方也应诚信履约,否则可能面临退款、赔偿甚至市场监管处罚。
1、关键看合同约定
有明确保底条款:按约定执行
无明确约定:需证明机构存在重大违约
2、举证责任在商家
要准备完整合同、付款凭证、直播数据、沟通记录......
退款比例需合理,需扣除机构实际支出成本。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可约定,但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
☆ 一句话总结:
合同写清楚,证据留齐全,维权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