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陕西省节水型单位”

来源: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1-25 16:48

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陕西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评为“陕西省节水型单位”,这是继2022年该院荣获市级“节约型机关”后,在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殊荣。

2023年,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绿色、环保、节能、节俭”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中省市“过紧日子”要求,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和避免资源浪费为切入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无纸化办公、新能源公务车辆推广应用工作,着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效能,节能工作成效明显。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获得该项殊荣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过紧日子”、节能减排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全方位节约节俭工作意识,细化落实全面节约节俭工作措施,为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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