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

270斤紫阳腊肉寄售山西后部分变质 物流公司按照进货价75%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2-06-20 12:39

不少远在他乡的紫阳人因为疫情无法归家,但家乡的味道不能缺席,在紫阳的家人、朋友将腊肉打包邮寄,然而腊肉变质了,是谁的过错?

据了解,贺某在紫阳县从事个体食品经营销售,2020年9月16日,贺某委托紫阳县某物流公司给山西省杨某邮寄270斤腊肉及其他干菜共340余斤,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当日将所寄货物拉走进行包装托运发货并收取了贺某快递费500元。9月25日(该物流公司官网显示运费时效为6天,实际腊肉在9日内送达),该批腊肉送达收货人杨某,但部分腊肉已发霉变质,杨某拒收部分变质腊肉,该部分腊肉10月3日返还至紫阳某物流公司,该物流公司联系贺某将腊肉拉走,但贺某拒绝,物流公司工作人员遂将腊肉拉回自家冰柜存储。后贺某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紫阳某物流公司按进货价格赔偿其损失。

紫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紫阳某物流公司在托运腊肉过程中存在包装方式不当、超出运输时效的过错,但腊肉发霉变质与其本身含水量较高也有关系,故判决紫阳某物流公司按照贺某进货价的75%承担赔偿责任,即该物流公司给贺某赔偿货物损失6000余元并退还部分运费300余元。

法官提醒:通过快递邮寄物品已成为广大群众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腊肉属于生鲜食品,如果要邮寄至外地,寄件人一定要与快递公司协商好包装方式、运输方式,并进行书面约定,避免因包装不当、运输方式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快递公司也应对邮寄物品谨慎审查,属于特殊物品的要采用特殊包装和运输方式,不让寄件方“白受损”,不让收货方“等太久”。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松 通讯员黄睿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