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

富县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公示(2021年第1期)

来源: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23 11:14

填报单位: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杨晓辉 填报时间:2021年2月23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违法企业(自然人)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1

富市监处字〔2020〕A016号

李亚玲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简称及网络域名案

富县华亚家电(李亚玲)

926106289MA6YEX3K8F

李亚玲

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简称及网络域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罚款1000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2020年12月14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4日

2

富市监处字〔2021〕A001号

孙志超经销不合格产品行为案

富县志超母婴用品店(孙志超)

92610628MA6YMEXW99

孙志超

经销不合格产品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1.没收已销售女装货款160元;2.处以货值320元三倍罚款960元。合计罚款1120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2021年1月29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9日

3

富市监处字〔2021〕A002号

李永忠经销不合格产品行为案

富县海生电器店

92610628MAB38GFNOT

李永忠

经销不合格产品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1.没收已销售电热水壶7件货款182元;2.处以货值364元三倍罚款1092元。合计罚款1274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2021年1月29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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