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

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1-02-23 16:58

根据《渭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了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缓解旱情,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1年2月24日00时至2021年2月26日24时。

二、作业范围:双泉、段家作业点。

三、作业期间,人工增雨(雪)作业点邻近群众要远离作业现场,发现人工增雨(雪)作业弹(箭)残骸或漂移物,请及时和当地人影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四、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259438

特此公告

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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