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1-02-23 16:58
根据《渭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了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缓解旱情,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1年2月24日00时至2021年2月26日24时。
二、作业范围:双泉、段家作业点。
三、作业期间,人工增雨(雪)作业点邻近群众要远离作业现场,发现人工增雨(雪)作业弹(箭)残骸或漂移物,请及时和当地人影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四、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259438
特此公告
大荔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