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陕西一地10人被通报!

来源:陕视新闻 2021-02-28 11:2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2021年作风建设月工作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岚皋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参与赌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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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岚皋县蔺河镇和平村党支部委员李辉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21日,李辉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李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党员宋成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25日,宋成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宋成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岚皋县南宫山镇展望村党员储成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26日,储成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储成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岚皋县滔河镇双向村党员张加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8日,张加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张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岚皋县民主镇枣树村党员余定江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12日,余定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余定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岚皋县滔河镇双向村党员谭立红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26日,谭立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谭立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岚皋县四季镇长梁村党员、村监委会委员郑甫兵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3日,郑甫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郑甫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岚皋县供电分公司工程公司副经理邹道元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3日,邹道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2月,邹道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岚皋县蔺河镇茶园村党员刘鑫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5日,刘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2月,刘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岚皋县民主镇五一村监委会主任祝敏安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1月11日,祝敏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月,祝敏安被立案调查。

通报指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和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是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法治观念淡薄的突出表现,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通报强调,临近春节放假,全县公职人员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紧绷纪律和法律之弦,要从通报的10起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带头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纪法贯通,从严从快查处问题线索,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为广大党员干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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