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渭南市一非法放贷组织收贷队伍暴力讨债 24人终获刑

来源:华商报 2020-08-04 16:55

近日,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李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经依法查明,2010年以来,李某甲等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渭南市临渭区成立综合服务站和有限公司,吸收李某乙、曹某某、张某某等人为站干,通过口口相传、组织召开年会庆典、举办宴席等宣传方式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通过非法放贷,赚取利息差。为及时收回贷款及高额利息,先后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任某某、张某、刘某等人成立收贷队伍,并临时纠集闲散人员侯某、张某、马某等人扩充收贷队伍实力,开始暴力讨债,逐步形成了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获得高额利息和不法获利,肆意迫害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原服务站工作人员,有组织的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临渭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李某甲、李某乙等24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记者 宁军)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