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非法收购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加工标本 有多种重点保护及濒危动物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20-04-02 16:38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屈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网络非法收购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加工制作成标本出售。2019年3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在其租住处查获300余只野生动物死体,部分已加工成标本。经检验,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41只,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梅花鹿、缅甸蟒;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红腹锦鸡、鸳鸯、雀鹰、游隼、黑翅鸢、领角鸮、凤头鹰、赤腹鹰、日本松雀鹰、红角鸮、鹰鸮、班头鸺鹠、海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物种有大头扁龟;《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物种有小金刚鹦鹉、亚历山大鹦鹉、禾雀、绿鬣蜥。以上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共计646500元。该案是安康公安机关查获的作案人数最多、野生动物数量最多、案值最大的一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

经查,本案中屈某某以网络进行联络,通过快递收取外地寄出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死体。屈某某等人在本地制作成标本后通过快递寄往外地出售。快递物流成为其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便捷”渠道。

邮政管理部门负有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其未充分履职,对快递企业落实收寄检视制度监管不到位,致使屈某某等人通过快递寄运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禁止寄递物品的行为得逞,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3月25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对辖区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监督管理,并开展专项检查。

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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