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警示!陕西11名拒服兵役者被部队除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20-03-15 16:13

3月15日,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外公布,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通告,陕西11名拒服兵役者被部队除名。

2019年陕西省征兵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征集任务,广大青年参军报名踊跃、大学生比例再创新高、兵员质量进一步提升。但仍有个别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除名和退回。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关于对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经省征兵办审定,给予联合惩戒。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失信人员情况

(一)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11人:

王龙哲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

周瑞宇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

常家伟 咸阳市秦都区西兰街道办

杨 雕 咸阳市秦都区马庄街道办

张 桐 咸阳市武功县武功镇

张 帅 咸阳市乾县城关镇

胡哲军 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

贺玢錡 汉中市镇巴县兴隆镇

胡 钢 商洛市山阳县南宽坪镇

于浩东 商洛市山阳县户家塬镇

姜 垚 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二)隐瞒政治考核不良记录被部队退回1人:

李金灿 西安市新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联合惩戒措施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两年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4.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5.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6.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质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8.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除名的个人,取消其义务兵优待,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

9.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希望全省广大适龄青年切实履行兵役义务,主动进行兵役登记、积极参加应征报名,踊跃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吃苦耐劳,努力奋斗。(记者 魏光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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